因工外出遇意外,工伤认定咋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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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关于工伤认定的条款: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条款:第十四条第(五)项表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为工伤。

👉解读:关键在于“因工外出”,即获雇主授权、基于工作任务外出,期间遭遇意外才符合要求,私自外出不算。

👉举例说明:某精密仪器制造公司的售后工程师小赵,接到客户紧急报修电话后,立刻携带工具驾车前往客户工厂检修设备。途中,因另一辆车违规变道,小赵躲避不及发生碰撞,身受重伤。小赵此次外出是为履行售后维修的工作职责,所以遭遇车祸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反面案例:在一家电子厂,午休期间,员工小李没和上级报备,私自溜出厂区去附近商场买东西。途中,他不小心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受伤。由于小李此次外出并非因工,纯属于个人私事,所以即便遭遇意外,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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