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厂事故看工伤认定:符合这些要素才被认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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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关于工伤认定的条款: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条款:《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解读:该条款认定工伤需同时满足三个关键要素,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此为最常见工伤认定情形。其中,意外事件需是非本人意愿、非自身疾病、非故意行为造成的外来伤害。
👉举例说明:某工厂流水线工人在上班期间,因操作机器时设备突发故障,致使手臂被卷入受伤,完全契合这三个要素,应当认定为工伤。
👉反面案例:某工厂流水线工人小王,上班中途休息时,同事们都在指定休息区活动,他却悄悄溜到一台未关停的机器旁,想摆弄下机器上的小零件,纯属个人好奇,并非工作任务要求。结果机器突然启动,把他的手指夹伤。此次意外虽发生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但受伤原因并非源于本职工作,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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