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解读:责任保险赔付先后要点——《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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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简译版
👉条款:保险人对责任保险里,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责任确定后,应其请求,保险人要直接赔给第三者;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第三者有权直接找保险人索赔;被保险人没赔第三者,保险人不能向被保险人赔偿。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解读:责任保险关键在“责任”,被保险人履行法定赔偿责任后,保险公司才在责任范围内补偿其损失,先后顺序不能乱。
👉案例:
某机械制造公司员工小彭工伤,公司赔了10万。按保险合同,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有9.8万(扣了一些免赔项目),保险公司随后把这笔钱补给公司,遵循先有实际损失,再补偿的原则。
某电器厂员工小曲工作受伤,厂方前期垫付5万医疗费。后续理赔,保险公司核查属于保险责任的部分,减掉免赔额后,将相应款项赔付给厂方,强调先赔付第三者,再补偿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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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原则,被保险人先行履行责任,保险公司再补偿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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