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被打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来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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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关于工伤认定的条款: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条款:依据第十四条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解读:此情形多发生于高危、特殊工种,这类岗位职工在履职时,容易遭遇暴力威胁,出于保护其合法权益考量,纳入工伤范畴。
👉举例说明:城管执法人员在依法取缔街边违规摊贩时,遭摊主暴力抗法殴打致伤,因其是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受伤害,应认定工伤。
👉反面案例:在一家机械制造车间,午休时段,工人小李和小王因前一天下班后打游戏的输赢起了争执,言语不合,竟在车间里大打出手,小李被小王打伤。此事纯粹源于私人矛盾,并非因履行车间生产相关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所以小李的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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