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工伤认定关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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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关于工伤认定的条款: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条款: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解读:核心要点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明确区分了职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避免无限扩大雇主责任。
👉举例说明:员工小王骑电瓶车下班,被闯红灯汽车撞倒受伤,交警定汽车司机全责,小王此次受伤可认定工伤。
👉反面案例:员工小赵在下班途中,独自骑着电瓶车,因着急赶路,不小心轧到路上一块凸起的石头,连人带车摔倒受伤。由于此次意外没有涉及第三方,完全是小赵自身操作失误所致,本人需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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