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工作突发疾病视同工伤要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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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关于工伤认定的条款:
视同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解读:条款聚焦“48小时”这个关键时间节点,起算时间从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开始,考量到工作压力下突发疾病风险,给予职工相应保障。
👉举例说明:在电子配件厂,技术骨干老陈正指导新设备调试,突然昏厥。紧急送医,因病情过重,48 小时内离世,属于工作中突发疾病,可视同工伤。
👉反面案例:在一家塑料制品厂,工人小李在操作注塑机时,突然头痛眩晕,工友紧急送他就医,确诊是突发高血压。经过一周治疗,小李康复出院。由于未满足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 小时内身故” 这一关键条件,所以此次突发疾病不能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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