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资料很关键,关乎赔付快与慢——《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解析

141阅读
0评论
0点赞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简译版


条款:保险事故发生,按保险合同找保险人索赔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向保险人提供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若觉得资料不完整,应及时一次性通知补充。


解读:投保人、被保险人得配合保险公司要求提交材料,关键材料没及时给,会干扰保险公司判断,影响赔付进度。


案例:

    某模具厂员工小钱,操作铣床时手指受伤,工厂负责人立刻送医,全程留存好住院诊断、病历、发票、用药清单、X光片等材料。后续理赔时,因材料齐全,很快就拿到赔偿款。


    在一家纺织厂,员工小孙手臂卷入纺织机受伤,厂方送医后,却没好好收集用药清单、检查报告这些资料。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要求补充,一来二去耽误时间,好在最后补齐才完成赔付。


评论(0)
暂无评论,期待您的发言...
发表评论